
四部門印發《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》
發布時間:2020-12-30
公安部12月30日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,通報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《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》有關情況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澎湃新聞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當前長江禁捕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,特別是在執法實踐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適用、證據采信及漁獲物認定鑒定等重點難點問題,亟需進一步解決。針對這一情況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農業農村部在多次專題研究并實地調研的基礎上,于2020年12月17日聯合印發了《意見》。
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李京生介紹,制定出臺《意見》,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:一是服務保障長江禁捕工作順利推動的需要。長江禁捕是扭轉長江生態環境惡化、服務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關鍵舉措,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。但從執法實踐看,相關違法犯罪打擊懲治工作,亟需規范性文件予以精細化指導。二是解決執法實踐中難點問題的需要。由于對政策法律的理解不同,一些地方在罪與非罪、此罪與彼罪方面認識不一致,對漁獲物品種、價值等專門性問題的認定標準不統一,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打擊效果。三是健全聯動執法協作機制的需要。長江流域禁捕工作點多線長面廣,既涉及行政執法,又涉及刑事司法,需要進一步強化銜接配合,完善跨部門、跨區域執法協作,切實形成打擊治理合力。
李京生介紹,《意見》分為總體要求、法律適用、健全機制三大部分,包含15條內容,主要有五個方面:一是關于法律適用和定性處理。圍繞非法捕撈犯罪、危害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等,細化了法律適用依據和定罪量刑標準,并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作出規定。二是關于案件事實的認定。明確了辦理非法捕撈案件中相關證據的收集轉化、種類規格及審查標準,要求加強證據審查工作。同時,對涉案漁獲物價值認定作出規定。三是關于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運用。嚴格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,對行為追訴、從重從輕處罰等重點問題予以明確。在辦理非法捕撈案件時,要求綜合考慮行為人的主觀罪過、犯罪動機、行為手段、危害后果以及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,準確認定犯罪事實,依法作出妥當處理。四是關于加強行政執法工作。就加強行政執法的制度建設、隊伍建設、能力建設及規范化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,強調加大案件查處力度,強化禁捕水域周邊區域管理。五是關于加強工作配合?!兑庖姟芬幎?,各部門要在加強協作配合的基礎上,強化監督制約,形成打擊治理合力。